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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十八章

 

  古之善為士者不武,

  嚴可均曰:「古之善為士者」,各本無「古之」。

  羅振玉曰:景龍本、敦煌辛本句首均有「古之」二字。

  武內義雄曰:敦、遂、景三本句首有「古之」二字,王弼本亦然。

  謙之案:諸王本均無「古之」二字,惟明和刻老子王注冠以考異云:「古本作『古之善為士者不武也』。」此蓋指傅奕古本而言。武內誤校。又顧、范本亦有「古之」二字。

  善戰者不怒,善勝敵者不爭,善用仁者為下。

  嚴可均曰:「不爭」,河上、王弼作「不與」。「善用仁者為下」,各本「仁」作「人」,御注、王弼作「為之下」。

  羅振玉曰:「善戰者」,敦煌辛本無「者」字,下三句同。「不與」,景龍、御注、敦煌庚、辛諸本「與」均作「爭」,敦煌壬本作「與」。「善用人者為之下」,景龍本「人」作「仁」,無「之」字。景福本、敦煌辛本亦無「之」字。

  武內義雄曰:敦、遂、景三本「與」作「爭」,按此「爭」字與下「不爭之德」相對,作「爭」是也。

  謙之案:邢玄、磻溪、樓正、顧、彭、傅、范、趙、高均作「不爭」。遂州、邢玄、顧、趙、河上亦無「之」字。又磻溪,「怒」作「恕」,敦煌壬本「之」作「天」皆誤。

  劉師培曰:王注「不與爭也」,案「與」當作「舉」,「舉」即舉兵,猶古籍「大舉」之省「兵」字也。

  陶鴻慶曰:王注「不與爭」,而但云「不與」,不辭甚矣。「與」即「爭」也。墨子非儒下篇云「若皆仁人也,則無說而相與」,與下文「若雨暴交爭」云云文義相對,是「相與」即「相爭」也。王氏引之經義述聞謂「古者相當、相敵,皆謂之與」,疏證最詳。「當」與「敵」並與「爭」義近。疑注文本作「與爭也」。後人不達其義,肊增「不」字耳。

  謙之案:陶說是也。經義述聞引漢書高帝紀「吾知與之矣」,與猶敵也。又史記燕世家曰:「龐煖易與耳。」白起傳曰:「廉頗易與。」淮陰侯傳曰:「吾生平知韓信為人易與耳。」古謂對敵為與。左傳襄公二十五年:「一與一,誰能懼我?」是與即爭也。勞健、高亨引證所見亦同。今道藏河上本作「不與爭」,義重。「與」與武、怒、下為韻,作「爭」則無韻。

  是謂不爭之德,是以用人之力,是謂配天古之極。

  羅振玉曰:景福本、敦煌庚本、壬本「極」下有「也」字。

  武內義雄曰:「配天古之極」,「古」字衍文,俞樾老子平議有考證。

  謙之案:首句「是謂」,顧作「是以」。第二句「是以」,嚴本無,各本均作「是謂」。又傅、范、柰卷、顧「極」下有「也」字。

  俞樾曰:此章每句有韻。前四句,以「武」「怒」「與」「下」為韻;後三句,以「德」「力」「極」為韻。若以「是謂配天」為句,則不韻矣,疑「古」字衍文也。「是謂配天之極」六字為句,與上文「是謂不爭之德,是謂用人之力」,文法一律。其衍「古」字者,「古」即「天」也。周書周祝篇曰:「天為古。」尚書堯典曰「若稽古帝堯」,鄭注:「古,天也。」是「古」與「天」同義。此經「配天之極」,他本或有作「配古之極」者,後人傳寫誤合之耳。

  謙之案:俞說又見古書疑義舉例五「兩字義同而衍例」,其說甚是。案爾雅釋詁「極,至也。」詩崧高「駿極于天」,傳:「至也。」禮記樂記「極乎天而蟠于地」,注:「至也。」「配天之極」與「駿極于天」、「極乎天」之義略同。配,合也。莊子天地篇「堯問於許由曰:『齧缺可以配天乎?』」成疏:「配,合也。堯云齧缺之賢者有合天位之德。」荀子大略篇:「天子即位……中卿進曰:『配天而有下土者,先事處事,先患慮患。』」所謂「配天之極」,即與天合德之至。「古」字疑屬下章,錯入於此。「古用兵有言」,與二十二章「古之所謂曲則全者」,同為執古之道以語今之有。于省吾謂:「『配天』二字,應有重文,本作『是謂配=天=古之極』。讀作『是謂配天』句,『配天古之極』句。」此可備一說。

  【音韻】此章江氏韻讀:武、怒、與、下韻(魚部,怒,上聲),德、力、極韻(之部)。諸家並同。武內義雄「與」作「爭」,謂「此『爭』字與下『不爭之德』相對,作『爭』是」。故惟武、怒、下韻,「爭」字無韻。謙之案:作「爭」非,說見前文。

  右景龍碑本四十四字,敦煌本四十一字,河上本四十二字,王本四十三字,傅本四十七字,范本四十八字。河上本題「配天第六十八」,王本題「六十八章」,范本題「古之善為士者不武章第六十八」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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