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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礼句解

 

  〖周礼句解〗十二卷。宋朱申撰。朱申事迹毋得详考,里藉亦不详。考《江西通志》载有朱申,字继宣,宋太学生。又查李心传《道命录》,有淳□十一年(1251)新安朱申序,结衔为朝散大夫知江州军州兼管内劝农营田事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疑其为两人,云“不知此书谁所著也”。此书逐句解释《周礼》。大略根据《注》与、《疏》,取义比较简约。其中凡所见有与《注》、《疏》相异者,如太宰之职五曰贡赋,郑《注》曰:赋,口率出泉也;贡,功也,九职之功所税也。此书则改其曰:赋,税也;贡,献也。也有力主《注》、《疏》而曲为引证者,如大司徒诸公之地,封疆方五百里以下,则极力坚守《注》&127;中半为附庸之说,&127;而不执《孟子·五制》以疑《周礼》。至于对《注》、《疏》之疑而不能决者,如小司徒四丘为甸以下,《注》谓旁加之数,乃治洫浍之数。大司乐圆钟为宫以下,《注》谓天宫夹钟,不用中吕等律,以其与地宫同位之类,则均缺而不载。虽循文诂义,无大发明,但较之宋儒动辄指斥前说等等,亦犹有可取之处。但序官为《周礼》之纲领,作者以无暇诠释为由,刊削而不载,颇乖体例,是其不足之处。此书几乎为《周礼》全文作诠释,其中又不强行渗入自己的主张,态度平和,言辞简约,故此编实有启蒙读物的性质,堪有普及之功;同时,亦反映了宋儒研治《周礼》的又一种方法。传本有《通志堂经解》本及《四库全书》本。

 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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