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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孔子五十岁后仕鲁之期

 

  一、孔子出仕之前缘

  《史记 孔子世家》:

  桓子嬖臣仲梁怀,与阳虎有隙。阳虎执怀,囚桓子,与盟而醳之。阳虎益轻季氏。

  阳虎为季氏家臣,其囚季桓子事,详见《左传》定公五年。季氏为鲁三家之首,执鲁政,而其家臣阳虎乃生心叛季氏。孔子素主裁抑权臣,其于季氏有是可忍孰不可忍之叹。阳虎既欲叛季氏,乃欲攀援孔子以自重。

  阳货欲见孔子,孔子不见。归孔子豚。孔子时其亡也而往拜之,遇诸涂。谓孔子曰:“来!予与尔言。”曰:“怀其宝而迷其邦,可谓仁乎?”曰:“不可。好从事而亟失时,可谓知乎?”曰:“不可。日月逝矣,岁不我与。”孔子曰:“诺!吾将仕矣。”(十七)

  《孟子》书亦记此事曰:

  阳货欲见孔子,而恶无礼。大夫有赐于士,不得受于其家,则往拜其门。阳货瞰孔子之亡也而馈孔子蒸豚,孔子亦瞰其亡也而往拜之。

  此阳货即《左传》《史记》中之阳虎,盖虎是其名。其时鲁政已乱,阳货虽为家臣,而权位之尊拟于大夫。孔子虽不欲接受其攀援,然亦不欲自背于当时共行之礼,乃瞰阳货之亡而往答拜。涂中之语,辞缓意峻,一如平常,货亦无奈之何。此事究在何时,不可知。但应在定公五年后。

  《史记 孔子世家》:

  定公八年,公山不狃不得意于季氏,因阳虎为乱,欲废三桓之适,更立其庶孽阳虎素所善者。遂执季桓子。桓子诈之,得脱。

  此事详《左传》。公山不狃为季氏私邑费之宰。内结阳虎,将享桓子于蒲圃而杀之。桓子知其谋,以计得脱。其事发于阳虎,不狃在外,阴构其事,而实未露叛形。

  公山弗扰以费畔,召。子欲往,子路不说,曰:“末之也已!何必公山氏之之也!”子曰:“夫召我者,而岂徒哉?如有用我者,吾其为东周乎!”(十七)

  弗扰即不狃,谓其以费畔,乃指其存心叛季氏。而孔子在当时讲学授徒,以主张反权臣闻于时,故不狃召之,亦犹阳虎之欲引孔子出仕,以张大反季氏之势力。孔子闻召欲往者,此特一时久郁之心遇有可为,不能无动。因其时不狃反迹未著,而其不阿季氏之态度则已暴露,与人俱知。故孔子闻召,偶动其欲往之心。子路不悦者,其意若谓孔子大圣,何为下侪一家宰。但孔子心中殊不在此等上计较。故曰:“如有用我者,吾其为东周乎。”(十七)孔子自有一番理想与抱负,固不计用我者之为谁也。然而终于不往。其欲往,见孔子之仁。其终于不往,见孔子之知。

  《史记 孔子世家》:

  孔子循道弥久,温温无所试。莫能己用。

  此数语乃道出了孔子当时心事。

  孔子曰:“天下有道,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。天下无道,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。自诸侯出,盖十世希不失矣。自大夫出,五世希不失矣。陪臣执国命,三世希不失矣。天下有道,则政不在大夫。天下有道,则庶人不议。”(十六)孔子曰:“禄之去公室,五世矣。政逮于大夫,四世矣。故夫三桓之子孙,微矣。”(十六)

  此引上一章,不啻统言春秋二百四十年间之世变,下一章专言鲁公室与三家之升沉。孔子非于其间有私愤好,亦非谓西周盛时周公所定种种礼制,此下皆当一一恪遵不变。然而,此二百数十年来之往事,则已昭昭在目。有道者如此,无道者如彼,吉凶祸福,判若列眉。孔子特抱一番行道救世之心。苟遇可为,不忍不出。其曰:“吾其为东周”,则孔子心中早有一番打算,早有一幅构图,固非为维持周公之旧礼制于不变不坏而已。然而孔子则终于不出,不得已而终已,则其心事诚有难与人以共晓者。故亦不与弟子如子路辈详言之也。

  公山之召,其事应在定公之八年,时孔子已年五十。

  孔子又曰:

  吾五十而知天命。(二)

  人当以行道为职,此属天命。但天命人以行道,而道有不行之时,此亦是天命。阳货、公山弗扰皆欲攀孔子出仕,而孔子终不出。若有可为之机,而终坚拒不为。盖知此辈皆不足与谋,枉尺直寻,终不可直。孔子在五十前居家授徒,既已声名洋溢,而孔子终于坚贞自守,高蹈不仕。然此尚在孔子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之阶段。孔子五十以后,乃终于一出,其意态若由消极一转而为积极,实则并非如此。孔子三十以后之家居授徒,早已是一种积极态度。所以若前后出处有转变,此乃孔子由不惑转进到知天命,在己则学养日深,而在人则更不易知。

  孔子又曰:

  人不知而不愠,不亦君子乎。(一)

  如其欲赴公山弗扰之召而子路不悦,孔子实难以言辞披揭其内心之所蕴。吾道所在,既不能骤喻于吾朋,则亦惟有循循善诱教人不倦之一法,夫亦何愠之有。

  疑辨六

  亦有疑阳货、公山弗扰之事者。疑阳货不得为大夫,疑公山弗扰并不以此年叛。但阳货虽为季氏家臣,亦得侪于大夫之位,此即见季氏之擅鲁。公山弗扰在当时虽无叛迹,而已有叛情,皆不必疑。

  二、孔子为中都宰至为司空、司寇

  《史记 孔子世家》:

  定公九年,阳虎奔于齐。其后,定公用孔子为中都宰。一年,由中都宰为司空,由司空为大司寇。

  鲁国既经阳虎之乱,三家各有所憬悟。在此机缘中,孔子遂得出仕。在鲁君臣既有起用孔子之意,孔子亦遂翩然而出。其时孔子年五十一。在一年之间而升迁如此之速,则当时鲁君与季氏其欲重用孔子之心情亦可见矣。

  疑辨七

  孔子为中都宰,其事先见于《檀弓》,又见于《孔子家语》。今传《家语》乃王肃伪本,然司马迁所见当是《家语》之原本。既此三书同有此事,应无可疑。鲁国国卿,季氏为司徒,叔孙为司马,孟孙为司空。孔子自中都宰迁司空,亦见《孔子家语》,应为小司空,属下大夫之职。又迁司寇,《韩诗外传》载其命辞曰:“宋公之子,弗甫何孙,鲁孔丘,命尔为司寇。”此是命卿之辞。孔子至是始为卿职。史迁特称为大司寇,明其非属小司寇。则其前称司空,乃属小司空可知。史迁以前各书,如《左传》、《孟子》、《檀弓》、《荀子》、《吕氏春秋》、《韩诗外传》等,皆称孔子为司寇,是即大司寇也。疑及孔子仕鲁官职名位之差错者甚多,今以司空、司寇之大小分释之,则事亦无疑。至于《檀弓》、《家语》载孔子为中都宰及司空时行事,或有可疑。但为时甚暂,无大关系可言,今俱不著。又《荀子》及他书又言孔子诛少正卯,其事不可信,详拙著《先秦诸子系年 孔子诛少正卯辨》。

  三、孔子相夹谷

  《左传》定公十年:

  夏,公会齐候于祝其,实夹谷,孔丘相。犁弥言于齐侯曰:“孔丘知礼而无勇,若使莱人以兵劫鲁侯,必得志焉。”齐侯从之。孔丘以公退,曰:“士兵之!两君合好,而裔夷之俘以兵乱之,非齐君所以命诸侯也。裔不谋夏,夷不乱华,俘不干盟,兵不逼好。于神为不样,于德为愆义,于人为失礼。君必不然。”齐侯闻之,遽辟之。将盟,齐人加于载书,曰:“齐师出竟,而不以甲车三百乘从我者,有如此盟。”孔子使兹无还揖对,曰:“而不反我汶阳之田,吾以共命者,亦如之。”齐人来归郓讙龟阴之田。

  此夹谷在山东泰安莱芜县。齐灵公灭莱,莱民播流在此。所谓相,乃为鲁君相礼,于一切盟会之仪作辅助也。春秋时,遇外交事,诸侯出境,相其君而行者非卿莫属。鲁自僖公而下,相君而出者皆属三家,皆卿职也。如鲁昭公如楚,孟僖子相,即其例。此次会齐于夹谷,乃由孔子相,此必孔子已为司寇之后。自鲁定公七年后,齐景公背晋争霸,郑卫已服,而其时晋亦已衰,齐鲁逼处。而此数年来两国积怨日深,殆是孔子力主和解,献谋与齐相会。三家者惧齐强,恐遭挫辱,不敢行,乃以孔子当其冲。齐君臣果武装莱人威胁鲁君,以求得志,幸孔子以大义正道之言辞折服之。乃齐人复于临盟前,在盟书上添加盟辞,责鲁以以小事大之礼,遇齐师有事出境,则鲁必以甲车三百乘从行。当此时,拒之则盟不成,若勉为屈从,则吃眼前亏太大。孔子又临机应变,即就两国眼前事,阳虎以鲁汶旧、郓讙、龟阴之田奔齐,谓齐若不回归此三地,则鲁亦无必当从命之义。汶阳田本属鲁,齐纳鲁叛臣而有之。今两国既言好,齐亦无必当据有此田之理由。孔子此时只就事言事,既不激昂,亦不萎弱,而先得眼前之利。即以此三地之田赋,亦足当甲车三百乘之供矣。

  疑辨八

  夹谷之会,其事又见于《谷梁传》,有优施舞于鲁君幕下,孔子使斩之,首足异门而出之语,恐其事不可信。又此次之会,似乃鲁欲和解于齐,乃《史记 孔子世家》有齐大夫犁鉏言于景公曰:“鲁用孔丘,其势危齐。”一若齐来乞盟于鲁。过欲为孔子渲染,疑亦非当时情实。郓讙龟阴之田皆在汶阳,本属季氏。前一年阳虎以之奔齐,至是鲁齐既言好,齐欲与晋争霸,欲鲁舍晋事齐,故归此三地之田。既不为惧鲁之用孔子,亦不为齐君自悔其会于夹谷之不义无礼而谢过,《左传》记载甚明。过分渲染,欲为孔子夸张,反失情实,遂滋疑辨。但孔子之相定公会夹谷,其功绩表现亦已甚著。后人依据《左传》而疑《谷梁》与《史记》是也。若因《谷梁》与《史记》之记载失实而牵连并疑《左传》,遂谓《左传》所记亦并无其事,则更失之。今既无明确反证,即难否认《左传》所记夹谷一会之详情。

  四、孔子堕三都

  孔子为鲁司寇,其政治上之表现有两大事。其一为相定公与齐会夹谷,继之则为其堕三都之主张。相夹谷在定公十年,堕三都在定公十二年。

  《公羊传》定公十二年:

  孔子行乎季孙,三月不违。曰:“家不藏甲,邑无百雉之城。”于是帅师堕郈,帅师堕费。

  《左传》定公十二年:

  仲由为季氏宰,将堕三都。于是叔孙氏堕郈。季氏将堕费,公山不狃、叔孙辄帅费人以袭鲁。鲁公与三子入于季氏之宫,登武子之台。费人攻之,弗克。入及公侧,仲尼命申句须、乐颀下伐之。费人北,国人追之,败诸姑蔑。二子奔齐。遂堕费。将堕成,公敛处父谓孟孙:“堕成、齐人必至于北门。且成,孟氏之保障也;无成,是无孟氏也。子为不知,我将不堕。”冬十二月,公围成,弗克。

  其时季氏专鲁政。孔子出仕,由中都宰一年之中而骤迁至司寇卿职。虽曰出鲁公之任命,实则由季氏之主张。孔子相夹谷之会,而齐人来归汶阳之田,此田即季氏家宰叛季氏而挟以投齐者。由此季氏对孔子当益信重。而孔子弟子仲由乃得为季孙氏之家宰,则季氏之信任孔子,大可于此推见。《公羊传》云:“三月不违。”三月已历一季之久,言孔子于季孙氏可以历一季之久而所言不相违。则凡孔子之言,季孙氏盖多能听从。故孟子曰:“孔子于季孙氏,为见行可之仕。”言孔子得季孙氏信任,见为可以明志行道也。然孔子当时所欲进行之大政事,首先即为剥夺季孙氏以及孟孙、叔孙氏三家所获之非法政权,以重归之于鲁公室。此非孔子欲谋不利于三家,孔子特欲为三家久远之利而始有此主张。故孔子直告季孙,谓依古礼,私家不当藏兵甲。私家之封邑,其城亦不得逾百雉。孔子以此告季孙氏,正如与虎谋皮。然季孙氏亦自怀隐忧。前在昭公时,南蒯即曾以费叛。及阳虎之乱,费宰公山不狃实与同谋。今阳虎出奔已三年,而公山不狃仍为费宰,季氏亦无如之何。其城大,又险固,季氏可以据此背叛鲁君,然其家臣亦可据此背叛季氏。今季氏正受此患苦。故季氏纵不能深明孔子所陈之道义,然亦知孔子所言非为谋我,乃为我谋,故终依孔子言堕费。其实孔子亦不仅为季氏谋,乃为鲁国谋。亦不仅为鲁国谋,乃为中国为全人类谋。就孔子当时之政情,则惟有从此下手也。费宰公山不狃,即其前欲召孔子之人,至是乃正式抗命。前一年,侯犯即以郈叛适齐。孔子与子路之提议堕三都,殆亦由侯犯事而起。其时齐已归郈于鲁,故叔孙氏首堕郈,亦以其时郈无宰,故堕之易。叔孙辄乃叔孙氏之庶子,无宠。阳虎之乱,即谋以辄代其父州仇,既不得志,至是乃追随公山不狃同叛。其时叔孙一家亦复是臣叛于外,子叛于内,各竞其私,离散争夺,与季孙氏家同有不可终日之势。依孔子、子路之献议,庶可振奋人心,重趋团结。惟孟孙氏一家较不然。孟懿子与南宫敬叔受父遗命,往学礼于孔子,然懿子袭父位,主一家之政,其亲受教诲之日宜不多。殆是见道未明,信道未笃。虽不欲违孔子堕都之议,然前阳虎之乱,图杀孟懿子,而阳虎欲自代之,幸成宰公歛处父警觉有谋,懿子得免,阳虎亦终败。故懿子极信重处父。处父所言亦若有理。自当时形势言之,春秋之晚世,已不如春秋之初年,列国疆土日辟,国与国间壤地相接,已不能只以一城建国。堕都即不啻自毁国防,故曰:“堕成,齐人必至于北门。”抑且三家自鲁桓公以来,历世绵长。当懿子时,孟氏一家兄弟和睦,主臣一气,不如季叔两家之散乱,则何为必效两家自堕其都。懿子既不欲公开违命,亦两可于处父之言,乃一任处父自守其都。处父固能臣,而季叔两家见成之固守,亦抱兔死狐悲之心,乃作首鼠两端之计,不复出全力攻之,于是围成弗克。堕三都之议至是受了大顿挫。

  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。闵子骞曰:“善为我辞焉。如有复我者,则吾必在汶上矣。”(六)

  时费宰公山不狃已奔齐,季氏惩于其家臣之凶恶,乃择孔子弟子中知名者为之。闵子骞少孔子十五岁,已届强仕之年,在孔门居德行之科。季氏物色及之,可谓允得其选。然闵子坚决辞谢。今不知此事约在何时,当已在围成弗克之后。鲁国政情又趋复杂,闵子或早知孔子有去位之意,故不愿一出也。《论语》记孔子与人语及其门弟子,或对其门弟子之问答,皆斥其名。虽颜冉高第亦曰回曰雍。独闵子云子骞,终《论语》一书不见损名,其贤由此可知。惜其详不传。

  子路使子羔为费宰。子曰:“贼夫人之子。”子路曰:“有民人焉,有社稷焉,何必读书,然后为学?”子曰:“是故恶夫佞者。”(十一)

  此事不知在季氏欲使闵子为费宰之前后,然总是略相同时事,相距必不远。当时季氏选任一费宰,必招之孔子之门,其尊信孔子可知。子羔少孔子三十岁,与颜子同年。定公十二年,子羔年仅二十四。孔子欲其继续为学,不欲其早年出仕,说如此将要害了他。子路虽随口强辨,然亦终不果使。孔子当时虽为鲁司寇,献身政治,然群弟子相随,依然继续其二十年来所造成的一个学术团体精神,据此亦可想见。

  子华使于齐,冉子为其母请粟。子曰:“与之釜。”请益,曰:“与之庾。”冉子与之粟五秉。子曰:“赤之适齐也,乘肥马,衣轻裘。吾闻之也,君子周急不继富。”原思为之宰,与之粟九百,辞。子曰:“毋!以与尔邻里乡党乎!”(六)

  此两事并不同在一时,乃由弟子合记为一章。孔子为鲁司寇,其弟子相随出仕者,自子路外,又见此三人。子华,公西赤字,少孔子三十二岁。若以鲁定公十一年计,是年应二十一。冉求少孔子二十九岁,是年应二十四。皆甚年少。子华长于外交礼仪,适以有事,孔子试使之于齐。冉有长理财,孔子使之掌经济出纳。子华之使齐乃暂职。冉有掌经济,乃近在孔子耳目之前。故二人虽年少,孔子因材试用,以资历练。子路不悟孔子之意,乃欲使子羔为费宰,此当独当一面,故孔子说要害了他。原思少孔子二十六岁,较冉有、子华年长,然亦不到三十岁。孔子使为家宰。是孔子为鲁司寇已引用了门下许多弟子。子路最年长,荐为季氏宰。原思、冉有、公西赤诸人则皆在身边录用。而如闵子赛、冉伯牛、仲弓、颜渊,皆孔门杰出人物,孔子并不汲汲使用。闵子骞拒为费宰,孔子亦默许之。孔子盖欲留此辈作将来之大用。是孔子一面从事政治,一面仍用心留意在教育上。政治责任可以随时离去,教育事业则终身以之。至于俸禄一节,孔子或与多,或与少,皆有斟酌。其弟子或代友请益,或自我请辞,亦皆不苟。师弟子之间既严且和,行政一如讲学,讲学亦犹行政,亦所谓吾道一以贯之矣。

  宪问耻。子曰:“邦有道,谷。邦无道,谷,耻也。”(十四)

  宪即原思,以贫见称,亦能高洁自守。孔子使为宰,与禄厚,原宪辞,若以为耻。故孔子告之,邦有道,固当出身任事,食禄非可耻。若邦无道,不能退身引避,仍然任事食禄,始可耻。此见孔门师弟子无一事不是讲学论道,而孔子之因人施教亦由此可见。

  定公问:“君使臣,臣事君,如之何?”孔子对曰:“君使臣以礼,臣事君以忠。”(三)

  定公之问,必在孔子为司寇时。是时三家擅权,政不在公室。君使臣以礼,则对臣当加制裁,始可使臣知有敬畏。臣事君以忠,则当对君有奉献,自削其私权益。孔子辞若和缓,但鲁之君臣俱受责备。孔子之主张堕三都,其措施亦即本此章之意。

  定公问:“一言而可以兴邦,有诸?”孔子对曰:“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。人之言曰,为君难,为臣不易。如知为君之难也,不几乎一言而兴邦乎?”曰:“一言而丧邦,有诸?”孔子对曰:“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。人之言曰,予无乐乎为君,唯其言而莫予违也。如其善而莫之违也,不亦善乎?如不善而莫之违也,不几乎一言而丧邦乎?”(十三)

  定公只漫引人言为问,故孔子亦引人言为答。观定公两问,知其非有精志可成大业之君。当时用孔子者亦为季氏,非定公。而孔子预闻鲁政,乃欲抑私奉公,即不啻欲抑季氏奉定公,则其难亦可知。

 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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