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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续金瓶梅凡例

 

  一、兹刻以因果为正论,借《金瓶梅》为戏谈。恐正论而不人,就淫说则乐观。故于每回起首,先将《感应篇》铺叙评说,方入本传。客多主少,别是一格。

  一、小说以《水浒》、《西游》、《金瓶梅》三大奇书为宗,概不宜用之乎者也等字句。近观时作,半有书柬活套,似失演义正体,故一切不用。间有采用四六等句法,仿唐人小说者,亦即时改入白话,不敢粉饰寒酸。

  一、此刻原欲戒淫,中有游戏等品,不免复犯淫语,恐法语之言与前集不合,故借潘金莲、春梅后身说法,每回中略为敷演,旋以正论收结,使人动心而生悔惧。

  一、小说类有诗词,前集名为词话,多用旧曲,今因题附以新词,参人正论,较之他作,颇多佳句,不至有直腐鄙理之病。一、前集中年月故事或有不对者,如应伯爵已死,今言复生,692

  曾误传其死一句点过。前言孝哥年已十岁,今言七岁离散出家,无非言幼小孤媚,存其意不顾小失也。客中并无前集,迫于时日,故或错说,观者谅之。

  一、前集止于西门一家妇女酒色饮食言笑之事,有蔡京、杨提督上本一二段,至末年金兵方人杀周守备,而山东乱矣。此书直接大乱,为南北宋之始,附以朝廷君臣忠俊贞淫大略。如尺水兴波,寸山起霞,劝世苦心,正在题外。

  (《续金瓶梅》卷首)

 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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