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导航公羊傳

首页 经部 史部 子部 集部 专题 今人新著

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

 

公羊傳 莊公四年

 

  一、四年,春王二月,夫人姜氏饗齊侯于祝丘。

  二、三月,紀伯姬卒。

  三、夏,齊侯、陳侯、鄭伯遇于垂。

  四、紀侯大去其國。

  大去者何?滅也。孰滅之?齊滅之。曷為不言齊滅之?為襄公諱也。春秋為賢諱。何賢乎襄公?復讎也。何讎爾?遠祖也。哀公亨乎周,紀侯譖之。以襄公之為於此焉者,事祖禰之心盡矣。盡者何?襄公將復讎乎紀,卜之曰:「師喪分焉。寡人死之,不為不吉也。」遠祖者幾世乎?九世矣。九世猶可以復讎乎?雖百世可也。家亦可乎?曰:不可。國何以可?國君一體也;先君之恥猶今君之恥也,今君之恥猶先君之恥也。國君何以為一體?國君以國為體,諸侯世,故國君為一體也。今紀無罪,此非怒與?曰:非也。古者有明天子,則紀侯必誅,必無紀者。紀侯之不誅,至今有紀者,猶無明天子也。古者諸侯必有會聚之事,相朝聘之道,號辭必稱先君以相接,然則齊、紀無說焉,不可以並立乎天下。故將去紀侯者,不得不去紀也。有明天子,則襄公得為若行乎?曰:不得也。不得則襄公曷為為之?上無天子,下無方伯,緣恩疾者可也。

  五、六月乙丑,齊侯葬紀伯姬。

  外夫人不書葬,此何以書?隱之也。何隱爾?其國亡矣,徒葬於齊爾。此復讎也,曷為葬之?滅其可滅,葬其可葬。此其為可葬奈何?復讎者非將殺之,逐之也。以為雖遇紀侯之殯,亦將葬之也。

  六、秋七月。

  七、冬,公及齊人狩于郜。

  公曷為與微者狩?齊侯也。齊侯則其稱人何?諱與讎狩也。前此者有事矣,後此者有事矣,則曷為讀於此焉譏?於讎者將壹譏而已,故擇其重者而譏焉,莫重乎其與讎狩也。於讎者則曷為將壹譏而已?讎者無時,焉可與通;通則為大譏,不可勝譏,故將壹譏而已,其餘從同同。

  

 

 

 

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

 

Powered by www.guoxue123.com © Copyright 2006. All rights reserved